房屋自愿赠与可以收回吗
宁海刑事律师
2025-04-15
1.房屋未过户:赠与房屋未办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2.房屋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收回。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或约定义务时,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特殊情况: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失能,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房屋自愿赠与能否收回需视情况而定。未过户一般可撤销,但特殊赠与合同除外;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收回,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房屋赠与中,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因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原则上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当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意味着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正常情况下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若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房屋赠与收回情况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屋自愿赠与能否收回取决于不同情况。若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若已办理过户登记,一般不能随意收回,不过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在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在知道撤销事由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建议如下:
1.赠与人在赠与前应充分考虑,避免冲动赠与。
2.若有顾虑,可选择不进行公证或附加条件赠与。
3.当出现可撤销情形时,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能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过,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2)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正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但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3)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提醒:
房屋赠与撤销有严格条件和时间限制,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可考虑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提出撤销。
(二)若已办理过户登记,若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2.房屋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收回。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或约定义务时,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特殊情况: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失能,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房屋自愿赠与能否收回需视情况而定。未过户一般可撤销,但特殊赠与合同除外;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收回,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房屋赠与中,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因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原则上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当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意味着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正常情况下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若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房屋赠与收回情况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屋自愿赠与能否收回取决于不同情况。若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若已办理过户登记,一般不能随意收回,不过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在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在知道撤销事由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建议如下:
1.赠与人在赠与前应充分考虑,避免冲动赠与。
2.若有顾虑,可选择不进行公证或附加条件赠与。
3.当出现可撤销情形时,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能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过,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2)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正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但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3)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提醒:
房屋赠与撤销有严格条件和时间限制,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通常能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可考虑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提出撤销。
(二)若已办理过户登记,若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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